一、征選事宜:
1、征選對象:藝術教育機構或企業(yè)
2、合作事項:與西安美術學院培訓管理中心共同開展青少年藝術培訓工作
二、合作條件:
1、西安美術學院培訓管理中心與合作企業(yè)以“西安美術學院青少年藝術培訓部”名義共同進行宣傳、推廣、組織教學等相關工作;
2、西安美術學院培訓管理中心提供場地用于開展青少年藝術培訓工作。
三、公告時間:
本公告于2021年6月10日至6月18日以網(wǎng)站發(fā)布和校內張貼的形式公布。
聯(lián) 系 人:孫老師
聯(lián)系電話:18709252959 / 13519167763
西安美院資產經(jīng)營有限責任公司
西安美術學院培訓管理中心
2021年6月10日